坦桑尼亞簽證種類
a.普通簽證:一次入境,在坦桑尼亞駐外機構辦理,如坦桑尼亞在該國無常駐外交機構,也可在入境口岸(如機場、港口等)辦理:
b.過境簽證:停留期最長14天。
c.多次入境簽證
d.商務簽證:發給商務考察者
坦桑尼亞旅游簽證須知
簽證費用:1150元/本
坦桑尼亞旅游簽證所需資料:
1.有效期6個月內護照原件;
2.半年內彩照2張;
3.身份證復印件
4.公司臺頭信紙加蓋公章二張
收客范圍:全國各省因私護照持有人
工作日:約7-10天
有效期:3個月
旅游簽證停留時間:30天
坦桑尼亞商務簽證須知
簽證費用:1300元/本
坦桑尼亞商務簽證所需資料:
1.護照原件(須有6個月以上的有效期,末頁須簽名);
2.兩寸白底免冠彩照3張;
3.身份證復印件;
4.中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中方派遣函(須有公司地址,電話,傳真,商務訪問目的,批準準假證明,停留時間,按期返回中國的保證,申請人姓名,性別,護照號碼,出生年月,職務,月薪,),須用加蓋公章的并有負責人簽名的公司抬頭信簽;
6.中方公司半年內的完稅證明;
7.坦桑尼亞邀請方公司發的邀請函原件(須有指明姓名、出生年月日、護照號、商務訪問性質和停留的期限,寫明誰承擔在坦桑尼亞食宿費);邀請公司傳真到使館:010-65324351;
8.坦桑尼亞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9.預計工作日:10-15天
注意事項:
1) 對于遞交到大使館的普通簽證申請,需要五個工作日的時間受理。
2) 申請簽證時必須要向大使館提交所有要求的證明文件。
3) 對于所有在使用之前到期的簽證,必須要重新申請,并應無例外地完全滿足所有之前的條件,簽證一旦簽發,費用不予退還。
4)護照有效期必須在6個月以上。
5)提交的材料如經簽證處審核不符合要求,簽證處會通知申請人補材料或者退簽,簽證費退還。
6)不可退換的(de)三個月(yue)內的(de)往(wang)返機票訂單
咨詢熱線:020-6283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