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帝汶新移民法已于2017年8月24日生效,并將于11月24日正式實施。根據新移民法(參考摘要詳見使館網站),11月24日以后,工作簽證、臨時停留簽證、商務簽證、機場中轉簽證和居留簽證,應在東帝汶駐外使領館申請。旅游簽證和過境簽證可在東駐外使領館或邊境口岸申請,但具體哪些國家公民可在邊境口岸申請,將由東政府另行通知。有關簽證延期可在東移民部門辦理。
中國駐東帝汶使館提醒擬來東及在東中國公民仔細了解東移民法有關規定,并密切關注東政府后續關于出入境和簽證申請的其他通知。特別是11月24日后擬來東工作、經商、居留的中國公民在來東前應提前向東駐華使館申辦相應簽證;已在東工作、經商、居留的中國公民亦應及時申辦相應種類簽證,如超過11月24日仍未申辦,則需回國后向東駐華使館申請。
東(dong)帝汶移民局聯系電話:+670-3310369
中國(guo)駐東帝汶使館領事咨(zi)詢電(dian)話:+670-332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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