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幾內亞共和國政府關于互免持外交、公務護照人員簽證的協定》將于2017年9月16日生效。
協定規定,締約一方持本國有效外交、公務護照(含公務普通護照)公民,在締約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過境,停留不超過30天,免辦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