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四類簽證學生簽證,發給到巴西教育文化部認可的學校接受正規的本科、研究生和技術學習的留學人員和教育交流項目的交換生。
簽證類型:巴西留學簽證
巴西留學簽證所需資料:
1.護照:護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個月。
2.兩張(機打不得手填) :申請表須用英語或葡語填寫,應有申請人簽名并注明填表日期。姓名一欄和其他中文名稱可用漢語拼音填寫;
注:所有申請表格需用A4紙機打成正反面,不可手寫。
3.兩張2寸彩色近照;
4. 申請人的學歷公證。
5. 巴西學校的錄取通知書。
6.申請人的出生公證。
7. 申請人的父母收入證明公證。
8. 申請人的無犯罪公證。
9. 在本領事轄區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公證。
10. 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需有父母的同意函公證。
11.能夠負擔在巴西期間生活費用的擔保函公證。
12. 交費后至少10個工作日方能領取簽證。
13. 未受刑事制裁公證(18歲以下免辦)。
注:除此之外,領事處還將視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補充材料。
申請留學簽證注意事項:
1、持學生簽證者不得在巴西從事有報酬的活動。
2、四類臨時簽證停留期最長為一年。簽證延期手續:申請人應至少在簽證期滿前
3、30天到巴西聯邦警察局申請簽證延期。
>>巴西簽證辦理
>>巴西簽證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