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服務電話: 固話撥打免費:8007166666深圳歷史文化介紹:
“深圳”地名始見史籍于1410年(明永樂八年),于清朝初年建墟。當地的方言俗稱田野間的水溝為“圳”或“涌”。深圳正因其水澤密布,村落邊有一條深水溝而得名。深圳又稱鵬城。
深圳市在設市前為寶安縣,在原始社會時期是北越先民之地,奴隸社會時期是廣東境內的南越族所建立的“君侯小國的屬地”,秦漢以后是歷代封建王朝治下的郡縣。1842年鴉片戰爭失敗,清政府被迫割讓香港島給英國,在此之前香港九龍以北至深圳河的1010平方公里的土地及水域均為新安縣范圍。1860年英法聯軍攻陷北京,清政府又被迫割讓九龍半島南端的尖沙咀給英國。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中日甲午戰爭后,英國又乘機強迫清政府建立“中英拓展香港界址專條”,開辟九龍為英國租地。包括大鵬灣和深圳灣土腰以南的地區,在深圳河為界,名曰“新界”,租借期限為99年。從此深圳便與港九交界,成為邊境的一小鎮。
1979年(nian)(nian)3月,中央和廣(guang)東省(sheng)(sheng)決定把寶(bao)安縣改為深(shen)圳(zhen)(zhen)市(shi),受廣(guang)東省(sheng)(sheng)和惠陽地區(qu)(qu)雙重領導;11月,深(shen)圳(zhen)(zhen)市(shi)成為地區(qu)(qu)一(yi)(yi)級的省(sheng)(sheng)轄市(shi)。1980年(nian)(nian)8月,在(zai)深(shen)圳(zhen)(zhen)設置(zhi)經(jing)濟特區(qu)(qu)。1981年(nian)(nian)3月,深(shen)圳(zhen)(zhen)市(shi)升(sheng)格為副省(sheng)(sheng)級市(shi)。1988年(nian)(nian)11月,國務院(yuan)批準(zhun)深(shen)圳(zhen)(zhen)市(shi)在(zai)國家計劃中實行單(dan)列,并(bing)賦予其相當于省(sheng)(sheng)一(yi)(yi)級的經(jing)濟管理權限。2004年(nian)(nian),深(shen)圳(zhen)(zhen)成為無農(nong)村的城市(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