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赴丹麥特別提醒
(一)入境丹麥(外交、公務護照持有者除外)須隨身攜帶經丹麥駐華使領館確認的有效的國際旅行保險單原件。
(二)如持商務簽證訪丹,丹邊防警察時常查驗邀請函,并向代表團成員以及丹方邀請單位核實有關情況。請我訪丹公民注意攜帶丹方邀請函原件、活動日程以及丹方接待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同時確保代表團每位成員均了解商務活動的有關安排情況。原則上,若中國公民持丹駐華使領館頒發的簽證入境,丹邊防將不會對我公民進行類似查驗。一旦發生丹警方拒絕我人員入境事件,請立即同中國駐丹麥使館聯系(電話:0045-39460889傳真:0045-39460878手機:0045-40764204),尋求幫助。
(三)丹機場、火車站、旅館和旅游景點等人多的地方是偷搶案件多發地,請中國公民時刻注意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特別是打電話和買票時),對某些陌生人員的搭話或“熱心協助”保持警惕,并盡量減少隨身攜帶的現金數量。一旦發生遭偷搶情況,請及時向就近的丹警察局報案。若護照丟失,請立即按如下程序辦理有關補辦證件事宜:
1.到就近的警察局報案,并索取報案證明單。
2.準備護照復印件(如有)和2張護照相片。
3.立即同中國駐丹麥大使館聯系,并約定辦理相關手續的時間,聯系電話:0045-39460889傳真:0045-39460878手機:0045-40764204,使館地址:Oeregaardsvaenget 5,2900 Hellerup,Denmark.
二、丹麥簽證、入境與海關須知
(一)簽證種類及相關規定
丹麥目前為歐盟成員國和申根協議國,不論持何種護照,中國公民赴丹均須在入境前辦妥申根簽證。根據丹麥《外僑法令》(ALIENS ACT)第40條,無論簽證是否獲得批準,申請人都應該提交丹方按規定要求的所有申請材料,持外交,公務及因公普通護照者須通過我國相關部委或被授權機關遞交簽證申請。持因私普通護照者須自行申請。除非簽證上特別注明,持任何一個申根國家(包括下述15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意大利、盧森堡、挪威、荷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簽發的申根簽證可以在申根國家內自由出入,但停留期不得超過簽證中注明的時間,一般最多不超過90天。
申請商務簽證者須提交簽證申請表、相片、本人有效護照、公司介紹信及營業執照、邀請信、經濟擔保、醫療保險、簽證費以及丹駐華使領館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
申請短期探親訪友簽證需提供簽證申請表、相片、本人有效護照、丹邀請方的邀請信、邀請人的護照及長期居留卡的復印件、邀請人在丹麥的工作證明、經濟擔保、申請人工作單位或學校的準假證明、簽證費以及申請人與邀請人的關系證明等。
申請家庭團聚許可需提交本人有效護照、邀請人的邀請信(如果申請人承擔申請人此行費用,請在邀請信中說明)、邀請人的居留身份(可以是護照,或其它有效的丹麥簽證,長期居留證的復印件等)、邀請人的工作情況(雇主聲明,或邀請人所擁有經濟實體的工商登記等)、邀請人的銀行證明、關系證明(遞交給使館的公證書須到省級以上外辦認證)、申請人的銀行經濟擔保(如果申請人自己承擔費用,須出示銀行存款證明)。
申請留學居留許可需提供申請人的有效護照、身份證復印件、丹麥大學的邀請信(如果邀請方承擔旅費,請在信中說明)、可任意支配的資產證明,可支付申請人每年50000丹麥克郎學費和生活費的證明(獎學金、學生貸款或與申請人同姓名的銀行存款證明)、工作單位或有關方面同意出國留學的證明以及簽證費等。
申請工作居留許可需提供申請人的有效護照、身份證復印件、邀請人的邀請信(如果邀請人承擔旅行費用,請在邀請信中說明)、邀請人和申請人之間的雇用合同或證明、邀請人的居留身份(可以是護照,或有效的丹麥簽證,或長期居留證的復印件)、邀請人的工作情況、邀請人的銀行證明及簽證費等。
中丹兩國簽定的<旅游目的國地位協議>使中國公民前往丹麥旅游成為現實可能。持有丹麥駐華使領館簽發的旅游簽證的中國公民旅行團(5人以上成團)最多可在申根成員國境內停留30天,并按預先安排的路線進行觀光旅游,但旅游團全部團員必須共同出入申根成員國境,在申根成員國境內要以團隊形式旅行。只有經過備案并授權的中國旅行社才可以組織赴丹麥及申根成員國境內的旅游,并為團員申請代辦旅游簽證。欲在北京丹麥駐華使館備案的旅行社,必須是中國國家旅游局公布批準的旅行社。
申請旅游簽證需提供旅游團的成員名單,包括護照號碼、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詳細的行程安排(丹麥文或英文,包括具體往返中國的航班信息、團隊欲下榻的每一家酒店的名稱、地址、電話傳真和抵離日期,以及每個旅游點間欲采用的交通方式等)、航空公司出具的團隊往返(中國-歐洲某地-中國)機票的預訂確認單(要求附成員名單)、旅游團領隊姓名、指定合作的歐洲旅行社的名稱和具體的聯絡方式、合作的歐洲旅行社出具確認旅游團在歐洲行程中的食宿交通安排適用于每一位團員的證明;每個成員需提供:兩份填寫完整的簽證申請表格并親筆簽名、兩張護照相片、護照、旅行保險(須與簽證期限一致,不得少于30,000歐元,并承保任何緊急醫療處理或因醫療原因回國的費用)、資金擔保(即銀行存款證明)、工作單位或公司證明信(要求有公司地址、電話、傳真,加蓋公章,簽字人的姓名和職務)及簽證費等。
丹麥駐華使領館簽證部門聯系方式:
丹麥王國駐華大使館:
地址:中國北京三里屯東五街1號 郵編:100600
電話: +86 (10) 8532 9937
傳真: +86 (10) 8532 9936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四9:00-11:00
簽證咨詢時間:下午15:30-16:30, ,
丹麥駐上海總領事館,管轄上海、安徽、江蘇、江西和浙江五省市的簽證事務
地址:上海延安西路2200號國貿中心701室 郵編:200336
電話: +86 (21) 6209 0500
傳真: +86 (21) 6209 0504
E-mail: shagkl@um.dk
簽證辦理時間:周一至周四10:00-12:00。
丹麥駐廣州總領事館,管轄廣東、廣西、福建和海南四省的簽證事務
地址:廣州市流花路中國大酒店商務樓1578室 郵編:510015
電話:+86 (20) 8666 0795,
傳真: +86 (20) 8667 0315
E-mail: cangkl@um.dk
簽證辦理時間:周一至周四10:00-12:00; 周五不對外開放
簽證咨詢時間:周一至周四14:30-16:30
丹麥駐香港總領事館,管轄香港和澳門的簽證事務,地址:香港灣仔港灣道23號鷹君中心2402B室
電話:+852 2827 8101
傳真:+852 2827 4555
E-mail:hkggkl@um.dk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四,10:00-16:00;周五,10:00-14:00
簽證處:周一至周五,10:00-12:00
申辦丹麥申根簽證的詳細規定和聯系辦法請參看丹麥駐中國大使館網頁:Danmarks ambassade Beijing。
(二)入境須知:
入境丹麥須隨身攜帶經丹麥駐華使領館確認的有效的國際旅行保險單原件。如持商務簽證訪丹,丹邊防警察時常查驗邀請函,并向代表團成員以及丹方邀請單位核實有關情況。請我訪丹公民注意攜帶丹方邀請函原件、活動日程以及丹方接待單位的聯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同時確保代表團每位成員均了解商務活動的有關安排情況。原則上,若中國公民持丹駐華使領館頒發的簽證入境,丹邊防將不會對我公民進行類似查驗。一旦發生丹警方拒絕我人員入境事件,請立即同中國駐丹麥使館聯系(電話:0045-39460889手機:0045-40764204),尋求幫助。
(三)海關規定:
進出丹麥海關時攜帶大量貨幣必須申報
1.根據丹麥海關法,進出丹麥海關時如攜有大量貨幣,必須向海關當局進行申報。必須申報的貨幣量以15,000歐元為起點(目前大約相當于112,000丹麥克朗).。貨幣不僅包括現金,也包括旅行支票。
2.海關當局有權以貨幣來源于犯罪行為,或者可能將被用于犯法行為,其中包括用于恐怖活動為理由扣留高額貨幣。
3.申報辦法:填寫申請表(表格可從網址 www.skat.dk, blanket nr. 12.020中下載,也可從邊境海關當局直接索取),并交給邊境海關。
4.如攜有大量貨幣而沒(mei)有及時(shi)申報,丹(dan)海關當局將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三、丹麥安全形勢與治安狀況須知
丹麥政局比較穩定,社會治安總體狀況良好。大多數丹公民對社會治安滿意,半夜外出、上街游逛基本不存在安全問題。2005年底至2006年上半年丹國內發生“漫畫事件”后,國際恐怖組織也曾威脅要對丹實施恐怖襲擊,但丹方認為丹發生恐怖襲擊活動的可能性較小,丹警方尚能控制社會局面。但丹依然存在社會治安問題。丹每年均發生幾十起搶劫銀行的案件,入室行竊案件更是經常發生。近年來,丹機場、車站、旅游點、飯店和購物中心等地方專門針對外來游客的偷盜案件上升幅度比較明顯。目前未發現專門針對中國人案件。但由于中國游客經常隨身攜帶大量現金,防盜意識不強,已成為偷盜團伙的主要目標,請大家時刻注意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特別是打電話和買票時),對某些陌生人員的搭話或“熱心協助”保持警惕,并盡量減少隨身攜帶的現金數量。一旦發生遭偷搶情況,請及時向就近的丹警察局報案。若護照丟失,請立即按如下程序辦理有關補辦證件事宜:
1.到就近的警察局報案,并索取報案證明單。
2.準備護照復印件(如有)和2張護照相片。
3.立即同中國駐丹麥大使館聯系,并約定辦理相關手續的時間,聯系電話:0045-39460889;傳真:0045-39460878;手機:0045-40764204,使館地址:Oeregaardsvaenget 5, 2900 Hellerup,Denmark.
四、常見疾病與醫療狀況須知
丹麥是北歐國家,夏季平均溫度16攝氏度左右,冬季平均1攝氏度,疾病較少,主要常見病為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骨骼疾病等。呼吸系統感染、感冒等較少發生。
丹麥有較完善的醫療體系,主要由社區基層醫療單位和醫院構成,公民享受全額公共醫療保險服務,但牙科和其他特殊疾病根據不同情況付費。丹麥主要大城市有針灸診所,但僅限于針灸、按摩等輔助治療,傳統中醫中藥尚受限制。
我短期訪丹公民如出現急癥需緊急治療,可在當地醫院免費救治,但一般性治療則需付費。由于丹麥人均收入高,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相對較高,可達到國內水平的數倍或10倍以上,建議來丹麥的旅行者辦理國際旅行醫療保險。
遇有緊急就醫需要,請撥打112。
下列醫院為24小時急診醫院:
lAMAGER醫院,電話32343234,地址:ITALIENSVEJ
lBISPEBJERG醫院,電話:35313531,地址:BISPEBJERG BAKKE 23
lFREDERIKSBERG醫院,電話:38163816,地址:NORDRE FASANVEJ 57
lHVIDOVRE醫院,電話:36323632,地址:KETEGAARDS ALLE 30
2006年3月中旬以來,丹從死禽類身上數次檢測到H5N1亞型病毒,并采取了嚴格控制措施。目前疫情已得到嚴格控制。6月底丹麥有關部門宣布解除危險限制區。
2004年6月1日,歐盟理事會“關于旅游醫療保險是簽發申根簽證的附加條件”的決定正式生效,申根簽證的申請人需要首先購買國際旅游保險,而且最低保障金額為3萬歐元,入境時則要出示國際旅游保險單原件,否則將會被拒入境。自2004年底,辦理國際旅游保險已經成為申請歐洲申根簽證的前提條件。中國外交部領事司曾發出通知,再次提醒中國因公人員在赴申根國家訪問時,務必攜所購買的國際旅行保險單原件,以備有關國家移民當局入境時查驗。
五、當地的風俗與法規須知
宗教:多數丹麥人信奉丹麥的國教—福音派路德教,但大部分人都不是虔誠的教徒。
穿著:丹麥人平時生活中對穿著無特殊要求,通常都較為隨意。正式活動應著正裝。
飲食:丹麥人比較喜歡的食品有:面包、黃油、火腿、奶酪、熏肉、三明治、肉丸子、烤肉等。
喪葬:土葬和火葬均可。通過向所在市政廳申請,可自主選擇喪葬方式。
節(jie)日:
丹麥主(zhu)要節日 | |||
日期 | 中文(wen)名(ming) | 當地(di)名 | 備注 |
Nytarsd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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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或 | Paskesondag | 丹麥人慶祝3天復活節。 | |
國慶節 |
| 瑪格麗特二世女(nv)王生日(ri) | |
Arbejdernes kampdag | 不(bu)是所有的人都放假。 | ||
Grundlovsdag | 1849年(nian)的這一(yi)天丹麥憲法正式(shi)簽署。 | ||
復(fu)活節前(qian)第(di)七個星期天 | 戒齋節(ji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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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fu)活節后40天 | Kr. Himmelfartsd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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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節后第七個星期天 | Pinse | 丹(dan)麥人慶(qing)祝2天圣靈(ling)降臨節。 | |
離 | 仲夏節(j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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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eaften | 孩子們在圣誕夜(ye)獲得圣誕禮物。 | ||
Juledag | 圣(sheng)誕節放假3天。 |
丹主要法律與規定:
1.法律簡史:丹麥最早的有文字記載的法律出現在12世紀末,當時被稱之為省級法律(Provincial Law),其中最著名的法律是1241年公布并執行的日德蘭法(Jutlandic Law),又稱“大憲章”。省級法律一直運用到1683年,才被丹麥國王克里斯欽五世建立的一個統一的法律--《丹麥法》(Danish Law)所取代,這是丹麥當時在絕對君主統治制度下第一次法律制度的改革。很多省級法律的條文后來逐漸地與丹麥法融為一體,只有一小部分還在獨立運用至今,但丹麥法的基本原則可以追溯到中世紀。同時,丹麥法律制度的建立也受到外國法律的影響,特別是在18至19世紀丹麥法律體系建立時期,自然法(Natural Law)和德國法(German Jurisprudence)等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
2.法律結構:丹麥的法律結構基本上可分為兩種體系,即公法(Public Law)和民法(Civil Law)。兩者的劃分界限并不明確。公法主要是指規范丹麥國家一般社會利益的法律的總稱。其體系是由以下幾方面構成:憲法(Constitutional Law)、國際法(International Law)、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刑法(Criminal Law)和程序法(Law of Procedure)。丹麥的民法主要是指規范個人與個人、個人與法人(如公司)之間相互關系的法律的總稱,其原則是保護個人或企業的利益。民法體系是由以以下法律構成:合同法(Law of Contract)、侵權法(Law of Torts)、財產法(Law of Property)、遺囑與繼承法(Law of Wills and Succession)以及家庭法(Family Law)等。
3、大部分在丹中國人能夠遵守當地法律和法規,得到了丹政府和人民的好評。但近年來,隨著我大批留學生來丹,其中個別人因從事非法獲取居留許可、倒賣免稅卡等不法行為遭丹方指控,并見諸報端,給我移民對外形象造成不良影響。
六、丹麥物價與供應須知
丹麥總體物價水平較高,首都哥本哈根近年來一直位居世界物價最高城市排名榜的前十位。丹官方貨幣為丹麥克朗,實行與歐元聯系匯率制度,對人民幣比價約為1丹麥克朗兌1.3元人民幣,并隨歐元對人民幣匯價上下浮動。
丹麥食品、日用品等常用物品供應充足,超市覆蓋率很高,居民可以就近買到所需物品。首都哥本哈根擁有北歐最長的步行商業街和多個大型商場,如菲爾茲、Magsin等。絕大部分超市和商場都接受Visa、Master等信用卡結算。
建議攜帶少量常用藥品、雨具和雙相圓孔歐標插頭(丹標準電壓為220-250V)。
七、丹麥交通與出行須知
氣候:丹麥屬海洋性溫帶闊葉林氣候,冬夏溫差不大,氣候變化無常。全年平均氣溫7.7℃,降水量約為712毫米,其中最熱的七、八月平均氣溫約16℃,最冷的一、二月平均氣溫約零下1℃。夏季陽光明媚,氣候宜人,白晝時間長;冬季則濕潤多雨,日照時間短。基本沒有水災、地震及臺風等自然災害,無較大范圍傳染病。與北京時差為-7個小時(每年3月下旬至10月下旬實行夏時制,與北京時差-6個小時)。
交通狀況:丹麥全國公路、鐵路、航空運輸發達,交通便利。首都哥本哈根擁有北歐最大的航空港,與北京和上海間均有直達航班。丹麥是世界上交通最安全的國家之一,公民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丹麥車輛方向盤為左舵,右側行車。法律規定行車時必須系安全帶、打開前車燈,7歲以下兒童乘車時要使用特殊座椅,并坐在汽車后座。
北歐斯勘的納維亞航空公司(SAS)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與中國北京、上海間設有直達航線(國航與其共享代碼):
1.哥本哈根至北京:航班號為SK995,時間為每天丹麥時間20:55離哥本哈根,次日北京時間11:50抵北京。
哥本哈根至上海:航班號為SK997,時間為每天丹麥時間18:30離哥本哈根,次日北京時間10:50抵滬。
2.北京至哥本哈根:航班號為SK996,時間為每天北京時間14:10離北京,同日丹麥時間18:30抵哥本哈根。
上海至哥本哈根:航班號為SK998,時間為每天北京時間13:40離滬,同日丹麥時間18:40抵哥本哈根。
從北京往返哥本哈根也可通過赫爾辛基、莫斯科和法蘭克福等地轉機。
丹國際機場(Kastrup Airport)距市中心8公里,可通過火車、公共汽車、出租車和自行租車的方式抵達。
1.乘火車:從市內中央火車站每隔20分鐘就有一列火車開往機場,行駛時間約為20分鐘,火車票價為25.5丹麥克朗。
2.乘公共汽車:250S路公共汽車每隔10-15分鐘從總站開往機場。具體信息可打電話(0045-3611415)或參閱網站:www.ht.dk.
3.乘出租車:單程出租車價格約為200丹麥克朗。
4.租車:在機場可向AVIS、EUROPCAR、HERTZ等租車公司咨詢。
在丹麥境內出(chu)行可選(xuan)擇公共汽車(che)(che)、火車(che)(che)、地鐵、出(chu)租車(che)(che)、自行車(che)(che)和自行租車(che)(che)等方式,一般情況下均較(jiao)為安全。具體信息(xi)可參閱哥(ge)本哈根指南網(wang)頁:
八、丹麥工作與學習須知
(一)大部分中國人在丹從事餐飲業,但近年來也有不少人開始從事商貿、旅游、醫療保健等工作,并有一部分人在丹大公司、大專院校和政府部門任職。
(二)申請工作許可的手續及注意事項請參閱丹麥移民局(The Danish Immigration Service)。咨詢電話:0045-35308450,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5:00.
(三)丹麥高等教育體系簡介
按照丹麥法律,丹麥的高等教育機構是在丹麥政府政策指導下獨立的自主辦學機構,共分為三類:
1、大學:丹麥大學教育按照學制分為:“長期高等教育(long Cycle Higher Education)”,本科3年,碩士2年,博士3年。其中本科和碩士可連讀。目前丹麥共有12所大學,主要是:哥本哈根大學、丹麥技術大學、奧胡斯大學、羅斯基勒大學、奧爾堡大學、丹麥信息技術大學、南丹麥大學、皇家農業及獸醫大學、丹麥藥科大學、哥本哈根商業大學、丹麥教育大學、奧胡斯商業大學。上述12所大學隸屬于丹麥科技與創新部管轄。此外,丹麥皇家藝術學院也屬于大學性質,隸屬于丹麥文化部管轄。
2、大學學院:丹麥大學學院((University College,丹麥語名稱CVU,意為 “繼續高等教育中心”)是2003年由丹麥教育部對部分職業技術學院進行合并而成,共有23所。大學學院授予的最高學位為學士。按照學制可劃分為:“中期高等教育(Medium-Cycle Higher Education)”,學制3.5-4年。在丹麥大學學院里還設有2-2.5年制專科。丹麥大學學院隸屬于教育部管轄。
3、專科職業學院:丹麥職業學院分為兩類,一是商業職業學院,二是技術職業學院。按照學制劃分為:“短期高等教育(Short-Cycle Higher Education)”,學制為2-2.5年。目前丹麥職業教育學院有50多所,隸屬于教育部管轄。
丹麥高中畢業生無論是從普通高中或職業高中畢業,均可根據自己的畢業成績選擇申請大學、大學學院和職業學院。申請大學的平均成績通常不低于8分(11分制,最出色學生可得13分),申請大學學院和職業學院成績要求較低,由學校掌握。在大學學院和職業學院的學生如果成績較好,平均成績高于8分,可在畢業時申請轉入大學相關專業3年級繼續學習,學分可轉移,直至本科和碩士研究生畢業。
丹麥的博士研究生教育有別于碩士研究生教育。讀博士等同于就業,由導師發給18000克朗左右的稅前工資。注冊費為每年12萬克朗。能否招收博士研究生取決于導師是否有研究項目。碩士研究生仍屬于學生。
丹麥高等學校每年分兩個學期,第一學期是8月-12月底,第二學期是2月-6月。
丹麥政府自2003年提出對非歐盟國家的留學生收取學費。2004年丹麥職業技術學院率先收費,每年學費5-6萬克朗,占學生總數15%的學生享受免費待遇。大學收費政策于2006年秋季開始執行。丹麥政府為確保大學能夠招到優秀的外國學生,將為部分外國學生提供獎學金。
丹麥部分高等院校設有英語教學的專業,供外國學生選擇,相關信息可到丹麥教育培訓與國際合作中心的網站上查詢,網址為://www.ciriusonline.dk/eng/studyprog/。丹麥教育部的網址(英文)為://eng.uvm.dk/。丹麥科技與創新部的網址(英文)為://www.videnskabsministeriet.dk/cgi-bin/news-archive-list.cgi。
丹麥12所大學網址為:
//www.studyindenmark.dk/Default.aspx?ID=4014
(四)申請留學手續及需要注意的事項請直接查詢各大學及丹駐華使館網站。
(五)來丹留學注意事項:
1.建議中國學生來丹攻讀碩士學位。丹本科和專科層次高校不一定適合中國學生就讀。
2.近年來,隨著我大批留學生來丹,其中個別人因從事非法獲取居留許可、倒賣免稅卡等不法行為遭丹方指控并被遣返回國。請來丹留學生注意通過正常途徑申請丹居留許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3.在丹留學生每周可享受免稅打工21小時的優惠,但一定注意不要超時,否則,一經發現,將被警方拘留并遣送回國。
九、丹麥移民及國籍政策須知
(一)移民政策:近年來,丹麥移民政策不斷調整,總體趨緊。對以家庭團聚為由申請來丹的外國移民新增了丹社會及語言測試,延長了外來移民獲丹長期居留的年限并增加考試項目、加大考試難度。同時,丹政府在接收移民過程中注重移民質量,側重于接收丹短缺的高素質人才,加大了非法移民的打擊和遣返力度。
(二)國籍政策:根據丹麥《國籍法》,可因下列情況取得丹國籍:
1、出生在丹麥、父母一方為丹麥人的子女;出生在丹麥的非婚生子女,其父具有丹國籍者。
2、丹境內棄嬰,無實據確定其國籍者。
3、父親為丹麥人、母親為外籍的子女,出生時未取得丹國籍者,可在其父母婚后取得丹國籍,但須未滿18歲并未婚。
4、未滿12歲的外籍兒童被已婚夫婦(一方須具有丹國籍)或一未婚丹麥公民依丹收養程序領養。
丹《國籍法》未明確承認雙重國籍,其第二條第113款規定可視為對雙重國籍的默認,此即“父母一方”“通過申請或以認同的方式取得外國國籍”,或因“擔任他國公職取得外國國籍”,而另一方“仍保留丹國籍者”,“其18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依外國國籍法取得某國國籍。
十、使館及丹麥有關部門聯系方式(丹麥區號為:0045)
機構(gou)名稱 | 聯系電話(hua) | 傳真 | 網址 |
中國駐丹麥使館 | 39460889(總機) 39460877(領事部) 40764204(手機) | 39625484 39460878 | |
丹麥外交部 | 33920000 | 32540533 | |
丹麥難(nan)移民與社會融合部 | 33923380 | 33111239 | |
哥本哈根警察局 | 33251448 | ||
哥本哈根 機場警察局 | 32451448 | ||
哥本哈根中心 火車站警察局 | 33153801 | ||
緊急報警電話 | 112 | ||
哥本哈根法院 | 33448000 | ||
哥本哈根觀光局 | 70222442 | 70222452 | |
丹麥勞動就業部 | 33925900 | 33121378 | |
丹麥教育部 | 33925000 | 33925547 | |
丹麥衛生部 | 72269000 | 72269001 | |
丹麥交通能源部 | 3923355 | 33123893 | |
丹麥民航管理局 | 36186000 | 36186001 | |
青年旅館信息查詢 | 33313612 | 33313626 | |
增值稅(shui)(VAT)退稅(shui) | |||
中國航空公(gong)司丹麥辦事處 | 33149222 | ||
斯堪的納維亞航空公司(SAS) | 70102000 |
>>丹麥簽證辦理
丹麥簽證咨詢:020-6283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