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ei)陸去香港需要辦(ban)理港澳通行(xing)證(zheng),可以(yi)通過(guo)當(dang)地旅行(xing)社辦(ban)理或本(ben)人去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jing)管(guan)理科進行(xing)辦(ban)理。
如何申辦港澳通行證
領表帶齊3張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光學相片(規格為33×48mm)、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前往具有“香港游”組團資格的旅行社報名交費,領取《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審批表》。
蓋章帶旅游發票和申請表格回單位蓋章簽填意見(無業人員由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出具意見)。
驗證最后自行前往出入境部門遞交表格,同時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16周歲以下免交出生證)及全額旅游發票復印件,交驗原件(60周歲〈含〉以上、18周歲以下人員無須提交單位或學校意見;14周歲〈含〉以下少年兒童隨父母或監護人往港澳,免交任何證明,不隨父母或監護人出境的,須提交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其出境證明)。
出游辦證費用為100元,辦證時限為15個工作日。辦好證后,游客最快4天就能出發。以后對持新版通行證需再次赴港澳的游客,在證件有效期內只要申請簽注即可,無須重新辦證。
辦理個人游港澳通行證
■申請人如何提出申請
首次申辦2000版往來港澳通行證,省屬單位人員可選擇向省、市或單位所在地、戶口所在的區(縣)三級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市屬單位人員可選擇向市或單位所在地、戶口所在的區(縣)二級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其他人員向戶口所在地或單位所在地的區(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持有效2000版往來港澳通行證,無論前一次為何種簽注,再次申請的,申請人既可按上述途徑親自向受理部門提出申請,也可委托有出境旅游經營權的旅游公司代為申請。
■帶齊證件及照片
據悉,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可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再次申請簽注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警方提醒廣大市民,辦證時應注意:
1、需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兩張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光學相片規格為33mm×48mm)。
2、14周歲以下、60周歲以上居民可委托他人辦證,其余須本人到場辦理。
■根據實際需要申辦
目前公安機關受警力、辦證場地等客觀因素的制約,不可能一下子受理大量市民的申請,市民不要短期內一窩蜂地擁到當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證,可根據自己的實際出訪需要申請辦證。
■集體旅游可上門服務
團體、大型公司、企業、工廠、學校等人數較多的集體旅游,可與當地出入境管理部門聯系,警方可上門為市民提供服務。
■網上受理一分鐘完成
已經持有2000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群眾要辦理再次赴港簽注,可以利用昨日正式開通的網上受理業務,在w ww.gdcrj.com即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政務服務網申請,一分鐘可完成,節省辦證時間。
■辦證及簽注派號可預約
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實行派號預約制度。從昨天起,中山市民可以通過擁有近300條電話專線的12580中文秘書臺,完成預約派號和填表,不需要只為了拿一個號碼專門往辦證大廳跑一趟。
■可用I C卡辦理續簽
市民在領取《往來港澳通行證》之后,可以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領取一張智能I C卡,這樣在赴港澳的簽注到期后就可以方便地使用智能I C卡申請續簽簽注。每張I C卡工本費50元,兩年內多次申領有效。
使用時,只要在自助終端前刷卡,然后根據屏幕上的提示進行操作,就可以申請續簽,并且得到一張打印的回執。您甚至可以通過快遞公司雙向快遞辦證,通過I C卡申請續簽后,委托快遞公司將通行證速遞到出入境管理部門,簽注完成后快遞公司再寄回給您,自己安坐家中即可續辦出入境證件。
因公赴港澳通行證
(一)簽發《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和簽注
香港、澳門回歸以后,內地人員因公前往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的人員統一持用<<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
1、因公赴香港工作1個月(不含1個月)以上,和赴澳門工作(包括從事貿易、投資、合作研究、任教、就讀、勞務、接受培訓等)人員以及6個月(不含)以上多次往返的人員的通行證和簽注,由省外辦或寧波、溫州市外辦送國務院港澳辦簽發。
2、我省因公臨時赴香港1個月(含)以內,赴澳門20天(含)以內的人員,以及赴香港工作1個月(含)以內的人員的通行證和簽注。由省外辦或寧波、溫州市外辦簽發。
3、3個月及6個月(含)以內多次或3個月內兩次進出港澳,每次停留不超過10天的人員的通行證和簽注,出省外辦或寧波、溫州市外辦簽發。多次往返簽注持有者不得在港澳從事任何受薪或非受薪的雇傭工作。
4、通行證在香港、澳門的換發、補發、加注及簽注等工作由外交部駐香港、澳門特派員公署領事部負責。
5、續辦3個月兩次進出香港的簽注,須在上一簽注發出兩個月后辦理。
(二)申辦通行證和簽注應提供的材料
1.任務批件、人員審查批件。
2.填寫并提供<<申請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及簽注事項表>>、<<因公往來港澳事項登記卡>>。
3.邀請函電。
4.由省外辦頒發通行證的提供2張照片,由國港辦頒發通行證的提供4張照片。具體規格要求同申辦護照的要求。
5.身份證復印件。
6.在澳門工作和在港時間超過1個月或因公赴港澳工作6個月(不含)以上的人員,須提供國務院港澳辦的批件復印件。
7.在港工作6個月(含)以內的人員,須提供香港特區政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同意函。
8.通行證收繳保管部門的介紹信。
9.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演出須提供文化部批件)。
(三)填寫申辦通行證和簽注表格
申辦赴港澳通行證和簽注須填寫<<申請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及簽注事項表>>、<<因公往來港澳登記卡>>。填寫的方法基本與填寫申辦護照和簽證的辦法一致。
1.<<申請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及簽注事項表>>。
“派遣部門”的填寫與<<申請出國護照簽證事項表>>一致。
“停留地點”可填在港澳住宿地,如不知住宿地,也可不填。“對外身份”如與實際身份一致,可填職務、職稱或通稱,如局長、行長、工程師、教授、醫師、工人、學生等;如對外的工作單位與實際單位一致,但對外職務有所改變,可只填改變的職務;如對外的工作單位和職務均與實際不一致,應將對外的工作單位和職務均填寫上。
“原持通行證情況”可填寫原持通行證號碼。
“歸口審批部門批件”可依據審批情況擇類填寫,其中<<控制指標與指標順序號”因已取消,不必填寫。
“啟程日期”應填寫啟程日期、往返口岸、抵達港、澳及返回日期。如26/10廣州126/10香港或澳門2/11杭州。“被授權部門公章及負責人簽署”由發證機關辦理。
2.<<往來港澳事項登記卡>>。
凡初次赴港,“通行證號碼”、“通行證有效期”、“發證日期”可不填寫;再次赴港的,應將原所持通行證的上述項目填寫清楚。
“單位及職務”應將實際身份填明,如有對外身份,還應在此檔內注明對外身份。
“通行證保管單位”填寫被授權的護照保管單位名稱。
(四)通行證的收繳保管
通行證的收繳保管部門和具體方式,遺失后的處理方法(在香港、澳門遺失系報外交部駐港澳特派員公署),均與因公護照的有關事項一致。
個人赴港澳旅游問答
問:居民如(ru)何申辦個人赴港澳旅游的有關(guan)手續?
答:試點市的常住居民憑身份證、戶口簿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個人赴港澳地區旅游。申請個人旅游須填寫《廣東省居民往來港澳地區旅游、探親、商務申請表》1份,并提交申請人小2寸(48毫米*33毫米)背景為藍色的正面免冠光學光面彩色近照2張。與此同時,交驗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提交復印件。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赴港澳訪問簽注的,無須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的復印件。為方便群眾,省公安廳明確規定了辦結時限:首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的,15個工作日完成;再次申請簽注的,10個工作日完成。
問(wen)哪些特定工作人員須提交單(dan)位意見?
答:首次申辦2000版往來港澳通行證,國家機關副處級以上人員(增城、從化為副科級以上)、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及下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區(縣)級國有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國有控股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股權代表、縣級以上金融、保險、證券系統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廳局級以上離退休干部等須提交單位意見。 已持有效2000版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簽注的,所有人員無須提交單位意見
問:是否所(suo)有申請人都能順利(li)(li)領到《往來港(gang)澳通行證》順利(li)(li)出(chu)境?
答:根據我國的法規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批準其出境:(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民事案件不能離境的;(三)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四)正在被勞動教養的;(五)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公安機關審查,只要不是法規規定的上述不準出境人員,所有申請人都能領到《往來港澳通行證》,并根據申請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及“F”簽注(訪問簽注)。“F”簽注種類有三個月一次有效和三個月兩次有效兩種(由申請人自愿選擇),每次在香港或澳門停留時間為七天。簽注用完之后,可再次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個人旅游的申請次數不受限制。但對于已領有有效赴香港、澳門簽注(包括商務簽注、旅游簽注等)的申請人,在該簽注有效期內不能同時申領新的訪問簽注。
持個人訪問簽注,在有效期內可自行持證出境赴香港、澳門,無須參加旅游團。
問:個人赴(fu)港澳游要注意(yi)什么?
答:開辦個人赴港澳旅游,人們到港澳旅游地區旅游將更為便利和頻繁。公安機關告誡前往港澳旅游人士,一定要遵守當地的法例,一定要在簽注有效期內進出港澳地區,不能利用訪問港澳地區的機會從事非法活動,否則,將會觸犯當地的法例而受到檢控。對在港澳地區違反當地法例,非法居留、非法就業以及行騙等從事非法活動人員,或者逾期不歸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對其處以1至5年內不再批準其出境申請的處罰。對虛報造假資料騙領證件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問:港(gang)澳個(ge)人(ren)游的居民必須在出入(ru)境(jing)辦證大廳填(tian)寫出入(ru)境(jing)登(deng)記卡?
答:根據內地、香港的有關法律規定,離開內地和進入香港,需要填寫內地邊防部門制發的邊防檢查《出境登記卡》和香港入境事務處《旅客抵港申報表》、香港特別行政區衛生署《入境健康申報表》。隨著個人游的開辦,出入境人數必將增加。為減輕內地和香港口岸的壓力,盡量減少出入境通道的擠迫現象,根據香港旅游發展局的提議,經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與內地邊防、香港入境事務處協商,為了減少自己在口岸的滯留時間,盡快離開內地進入香港,請當事人在出境前按照要求將《出境登記卡》、《旅客抵港申報表》、《入境健康申報表》填好,并考慮好乘坐何種交通工具進入香港和抵達香港后的住宿地點
出入境管理 -- 申辦非公務往來港澳簽注的有關要求
(一)符合條件的本市機構、企業、因商務等非公務活動申請往來港澳簽注的,須按規定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申請資格認定,公安機關按規定配給簽注指標。
(二)機構、企業申請資格認定須提交以下資料:
1. 申請資格認定審批表;
2. 提請認定申請資格報告;
3. 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注冊登記資料復印件,外商或臺港澳僑投資企業還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4. 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5. 企業、機構的公章式樣和法人代表、人事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簽名字樣;
6. 本企業上年度納稅、創匯的稅收繳款書、出口收匯核銷表等電腦單或稅務局的證明復印件,并查核原件。
7. 市區主管部門批準減免稅的證明文件和納稅、創匯先進企業證明文件;
8. 高新科技企業、市政府重點扶持企業批準文件或相關證明。
申請往來港澳地區商務簽注辦證
申(shen)請條件和對象
(一)在我市國有、集體、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含港、澳、臺資企業,下同),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股份制企業及境外企業駐深代表機構等單位工作的我市常住戶口人員、暫住滿半年以上的勞務暫住人員和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
(二)申請人不屬于國家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申請人既是企業法人代表或董事長、總經理等,又是國家公務員的,應按規定向市政府外事辦申請辦理);
簽注種類
商務簽注分為14天一次、3個月多次、1年多次和3年多次四種。
申請人的辦證資格已經市局出入境管理處備案的,可申辦1年多次的商務簽注;未經市局備案的企業,需要為員工辦證的,直接到企業所在地的區公安分局申辦14天一次或3個月多次商務簽注。報備辦證資格詳情請參閱《深圳市企業申辦商務〈往來港澳通行證〉備案須知》。
申請資料
(一) 申請一年多次商務簽注所需資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廣東省居民往來港澳地區探親、商務申請表》一份(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能使用圓珠筆),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淺藍底彩色照片(規格33mmX48mm)三張(其中一張貼在申請表上)。
申請表中的"申請人單位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見"欄,須由申請人所在機構、企業備案負責人打勾、簽名并蓋公章。以下人員,還須相關單位加具意見:
(1)持藍印戶口申請人員,須由暫住地派出所負責人加具意見、簽名并蓋公章;
(2)企業備案審批負責人是境外人員的,申請表須由企業所在地派出所負責人加具意見、簽名并蓋公章;
(3)申請人為企業法人代表或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由該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或歸口管理部門加具意見、簽名并蓋公章;沒有上級主管部門或歸口管理部門的企業法人代表或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負責人加具意見、簽名并蓋公章。
審批打勾的內容為:申請表所填內容是否屬實;申請人是否屬于法定不準出境的五種情形。
審核意見的單位須在申請表貼有申請人相片處加蓋騎縫章。
2、常住戶口人員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的復印件,交驗原件;非本市常住戶口人員提交居民身份證和暫住滿半年以上的勞務暫住證的復印件,交驗原件;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提交有效的中國護照或其他替代護照的證件、定居外國的證明和所在企業、機構工作證明的復印件,交驗原件。
3、提交《深圳市企業申辦非公務〈往來港澳通行證〉資格認定書》中的"深圳市企業申辦非公務《往來港澳通行證》備案審批表"和名單復印件,交驗原件;
4、提交原《往來港澳通行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5、申請人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往來港澳簽注的,提交原《往來港澳通行證》。
(二)申請三個月多次商務簽注或14天一次商務簽注所需資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廣東省居民往來港澳地區探親、商務申請表》一份(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能使用圓珠筆),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淺藍底彩色照片(規格33mmX48mm)三張(其中一張貼在申請表上)。
申請表中的"申請人單位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見"欄,須由申請人所在機構、企業備案負責人打勾、簽名并蓋公章。以下人員,還須相關單位加具意見:
(1)持藍印戶口申請人員,須由暫住地派出所負責人加具意見、簽名并蓋公章;
(2)企業備案審批負責人是境外人員的,申請表須由企業所在地派出所負責人加具意見、簽名并蓋公章;
(3)申請人為企業法人代表或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由該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或歸口管理部門加具意見、簽名并蓋公章;沒有上級主管部門或歸口管理部門的企業法人代表或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負責人加具意見、簽名并蓋公章。
審批打勾的內容為:申請表所填內容是否屬實;申請人是否屬于法定不準出境的五種情形。
審核意見的單位須在申請表貼有申請人相片處加蓋騎縫章。
2、常住戶口人員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的復印件,交驗原件;非本市戶口人員需回戶口所在地提出申請;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提交有效中國護照或其他替代護照的證件、定居外國的證明和所在企業、機構工作證明的復印件,交驗原件。
3、提交申請人所在企業或機構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交驗原件。
4、提交申請人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復印件,交驗原件。
5、首次為本單位員工申辦商務《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提交《深圳市企業申辦非公務〈往來港澳通行證〉備案審批表》(分局審核、掃描該審批表內容后,將審批表交回企業備用);以后企業再為員工申辦證件,須提交此表復印件。
6、申請人續辦證件,仍由原單位申辦的,提交原《往來港澳通行證》復印件(交驗原件),可免交公司營業執照和勞動合同復印件。
7、申請人已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往來港澳簽注的,須提交此《往來港澳通行證》。
受理機關
申請人任職單位所在地的區公安分局戶籍科負責受理申請。申請人須在提交申請資料時交納辦證費,繳費后將黃色(第三聯)發票交受理干警附在辦證申請表上,并領取辦證回執。
審批機關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審批科負責審批申請。
制證(zheng)機關
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制證中心負責制作2000版《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應簽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制證科負責打印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商務簽注。
工作時(shi)限
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含藍印戶口人員)的申請,公安機關受理申請后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與否的決定(分局受理工作日為4天,市局審批工作日為3天,制證工作日為2天)。
注意事項
1、復印件用A4紙復印,申請資料按所列順序裝訂。
2、申請人首次申辦2000版往來港澳證件或首次申辦2000版往來港澳簽注,必須由申請人本人直接到受理窗口遞交材料,不準辦證員代辦;持有效的2000版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辦簽注的,可由辦證員代辦。
3、《往來港澳通行證》上的簽注頁用完但簽注仍有效或證件損壞、丟失需換領、補領2000版港澳通行證的,仍需到企業所在地區公安分局申辦。申請所需資料不變。
4、廣東省公安廳規定,對使用、提供虛假資料,為非本單位人員辦理申請或持商務簽注在港、澳違反當地法例的,除依法處理外,可將申請人和辦證單位列入限制出境人員名單,視情一至五年不受理申請人赴港澳和出國商務申請,并通報辦證人員工作單位,一至五年不受理該辦證單位因業務需要派員赴港澳、出國商務申請。對辦證單位或不法分子利用辦理赴港澳商務簽注,收受他人錢財牟取利益的,要依法查處,嚴厲打擊。
收費標準
收費項目 證件種類 證件費 簽注費 合計
14天一次商務簽注 新證 100 50 150
舊證加簽 - 50 50
三個月多次商務簽注 新證 100 350 450
舊證加簽 - 350 350
一年多次商務簽注 新證 100 600 700
舊證加簽 - 600 600
三年多次商務簽注 新證 100 1400 1500
舊證加簽 - 1400 1400
備注:在原有證件上辦理赴港澳商務簽注,只收取簽注費,在證件上同時辦兩個簽注,應收兩個簽注費。